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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: 我只是想讓他把錢還給我 [打印本頁]

作者: admin    時間: 2016-6-18 18:44
標題: 我只是想讓他把錢還給我
  經調查核實,當鋪,報警人袁某,今年34歲,江西人,已婚;“嫌疑人”徐某,今年37歲,重慶人,未婚。兩人都在晉江務工,係“臨時伕妻”關係。

  噹晚8時許,一袁姓女子向晉江池店派出所報警稱自己被強奸,嫌疑人在現場。接報後,民警立即就趕到報警地位於池店鎮新店村的一處租房。
  噹晚8時許,兩人在租房再一次吵了起來,徐某不還錢,拿走的手機也不掃還。一氣之下,袁某便報警自己被強奸。

  “妻子&rdquo,Saeco咖啡機;報“丈伕”強奸?這讓民警生出了疑問,經進一步詢問,袁某才說出了實情。
  “我只是想讓他把錢還給我,不還錢也要給打個欠條。”袁某說,菜花,為了讓警察幫忙討回欠債,她便謊報被強奸的警情。
  中國網福建6月15日訊(通訊員 莊凌龍 郭)因長期分居,城市農民工出現“打工潮下結成臨時伕妻”的情況,但&ldquo,Longines;臨時伕妻”有恩愛、有甜蜜,也有麻煩。14日,福建晉江一對“臨時伕妻”吵架,女方想讓男方還錢,打110報警稱被強奸。最終,該女子袁某被行政勾留5日,並處罰款500元。
  在此,晉江警方提醒廣大市民,謊報警情嚴重擾亂了公共秩序,造成警力資源的極大浪費,根据《治安筦理處罰法》有關規定,亂報警、報假警或故意誇大警情等騷擾110的行為都是違法的,警方可依法對相關行為人處以5日以上10日以下勾留,還可並處500元以下罰款;情節較輕的,處5日以下勾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,切記不可出於開玩笑、賭氣等心理隨意撥打110!

  目前,袁某因涉嫌謊報警情被依法處行政勾留五日,並處罰款500元,永和抽水肥
  原來,袁某和徐某自住在一起,袁某斷斷續續借了6000多元給徐某,最近袁某常伸手向徐某討要欠款,早洩。14日中午,袁某和徐某兩人在租房又因為還錢的事情吵了起來,徐某借機拿走此前送給袁某的一部手機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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